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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处理的原则,有机废气治理的吸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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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处理的原则,有机废气治理的吸附法

发布日期:2018-11-09 作者: 点击:

东莞环保设备公司有机废气治理的吸附法主要是:

 

(1)直接吸附法: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可达95%以上的净化率,设备简单、投资小,但活性炭更换频繁,增加了装卸、运输、更换等工作程序,导致运行费用增加。

 

(2)吸附-回收法:利用纤维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在接近饱和后用过热水蒸汽反吹,进行脱附再生;东莞环保设备公司本法要求提供必要的蒸汽量。

 

(3)新型吸附-催化燃烧法:此法综合了吸附法及催化燃烧法的优点,采用新型吸附材料(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在接近饮和后引入热空气进行脱附、解析,脱附后废气引入催化燃烧床无焰燃烧,将其彻底净化,热气体在系统中循环使用,大大降低能耗。本法具有运行稳定可靠、投资省、运行成本低、维修方便等特点,适用于大风量、低浓度的废气治理,是目前东莞环保设备公司国内治理有机废气较成熟、实用的方法。


介绍东莞环保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的原则主要基本有

 

  (一)优先选用无毒出产工艺替代或变革落后出产工艺,尽可能在出产进程中杜绝或削减有毒有害废水的发生。

 

  (二)在运用有毒质料以及发生有毒中心商品和商品进程中,应严厉操作、监督,消除滴漏,削减流失,尽可能选用合理流程和设备。

 

  (三)富含剧毒物质废水,如富含一些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废水应与其它废水分流,以便处理和收回有用物质。

 

  (四)流量较大而污染较轻的废水,应经适当处理循环运用,不宜排入下水道,东莞环保工程避免添加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处理负荷。

 

  (五)类似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如食物加工废水、制糖废水、造纸废水,可排入城市污水体系进行处理。

 

  (六)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如酚、氰废水,应先经处理后,按答应排放规范排入城市下水道,再进一步生化处理。

 

  (七)富含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应独自处理,不该排入城市下水道。东莞环保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是把废水和污染物作为有用资本收回使用或实行闭路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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